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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记者

1999-08-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这几年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曾被誉为无冕之王的记者们成了被告席上的常客,而且基本上是屡战屡败。

这几年还有个有趣的现象,中国大地上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好像又增加一个“记者大军”,而那些见人就拿出一个记者证的,十有八九是冒牌货。

这几年“记者”两个字又变得让一些人害怕了,怕记者热情地来采访,一开口三句话便直奔经济这个主题,拉赞助、拉广告、拉股票……以后有人说出这等极损的话:自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乞丐这个行业就被记者兼并了。

这几年……于是有人开始研究记者贬值的历史根源:有人说历史上最早的“记者”是小道消息传播者,这些人多是周游列国的游侠、纵横家、乞丐,传播消息只是他们的第二职业,他们的消息大多因为有其个人目的而有“舆论导向”失误的问题。还有人说“记者”从人性角度讲是有“窥私癖”的人,当年一定是个有窥私癖者执政时,将这个行为职业化了。还有人认为记者自古以来就有,而且是官方的,他们是散布在各地的情报人员,有军事的、经济的、民俗灾情的……如此种种说法,我听到后并不惊奇,他们只是想为记者目前的窘迫找到历史依据,证明记者从来不是无冕之王。

本人曾当过几天准记者,干过通讯员,在广播电台也混过几天饭,又办过杂志,所以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我的看法就是,要善待记者。

不知你对报纸和书之间的差别是否发生过兴趣,我最近偶然想到这一点,觉得颇为有趣。同样是纸上印字,同样是供人阅读,报纸和书却有很显著的差别,这样的差别却往往被人们忽视。书是一种纪念碑式的纸制品,它表明一个事物得到了承认,同时一个作家也似乎(至少作家本人希望)得到承认。书是个人的生命体现,一本书的好坏纯粹是作家个人的事(至少在写作过程如此)。书一般来说是属于历史的行为,好书是珍贵的藏品——一言以蔽之,书是个人的历史的纪念碑式的读物。报纸完全不同,报纸是一次性的读物,它是追求速度的纸制品,因此它天生是速朽的。报纸是集团的形象,也是集团的代言人,再优秀的撰稿人也不能不服从集团的意志,记者的劳动在很快被遗忘的时候,报纸的订数往往上升得让人一辈子难忘。报纸就是为抛弃而生的,它的名字就注定了它的短命,“日报”“晚报”“晨报”都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于是人们在记住事件的时候也同时忘了这件事的采写者,这也是一种阅读习惯——一言以蔽之,报纸是集团的现实的过时作废的纸品。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么一个基本事实:报纸占领了现实广大的空间,而书只有借助历史才找到自己的价值。从以上粗略的分析,我想不难找到善待记者的理由。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前些年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老百姓申冤打官司不爱上法院而是找记者,现在反过来了,有的人动不动就上法院告记者。就告记者这种现象而言,我想从总体上看,无论胜败,对记者都不算坏事,写一百篇好新闻不如上一回法院的知名度高,所以要习惯被人告上法庭。从社会进步而言,能告记者的社会无疑比不上法院而是把记者视作青天的社会进步得多。

(摘自《永恒之脸》,叶延滨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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